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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喜迎十九大、党员当先锋”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7-09-22浏览次数:

各党总支(党委)、党支部:

按照市委《关于开展“喜迎十九大、党员当先锋”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》(济组明电〔2017〕29号)要求,现就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,开展“喜迎十九大、党员当先锋”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结合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把学、做融入到组织生活当中,引导全校广大党员、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对党忠诚、心系群众、忘我工作,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强化责任担当,激发干事创业热情,争当干事先锋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
二、组织形式

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,全体党员参加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

一要认真开展学习讨论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党员活动日等为主要形式,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观看《辉煌中国》、《巡视利剑》等专题教育片,掀起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高潮。要围绕“我为十九大召开做什么”等,采取领导带头、专题学习、座谈交流等形式,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讨论,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,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,自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。

二要对标先进抓好整改。全校广大党员要对照“四讲四有”合格党员标准和“四个合格”要求,结合学习廖俊波、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,学习宣传济宁市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刘淑温等先进典型。进一步深化合格党员、先锋党员标准大讨论,列出本单位合格党员、先锋党员的具体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,引导党员对照标准查不足,联系自身摆问题,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。要深入发掘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先进典型,加大宣传力度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,切实使学习讨论的过程,成为对标先进、立根固本、提升境界的过程,成为解决问题、打扫思想灰尘、自我净化的过程。

三要深化“党徽在一线闪光”活动。要进一步深化“党徽在一线闪光”活动,系统总结和推广利用党组织、党员在创城、学校发展等工作一线发挥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,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,发挥带头作用,营造“建过硬支部、做合格党员、当干事先锋”的浓厚氛围。要结合实施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工作,进一步细化具体记分管理办法,健全台账,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热情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精心谋划组织。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进行。各党总支(党委)要认真指导所属支部制定“喜迎十九大、党员争先锋”主题党日活动计划,扎实开展好活动。要突出主题、创新形式,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和吸引力。9月26日前,各党支部将活动计划报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小组(发送电子版至jnxyzzb@126.com);10月17日前,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、支部组织生活原始记录照片,报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小组(发送电子版至jnxyzzb@126.com)

2.加强督促指导。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,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指导。各党总支(党委)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指导,通过现场指导、检查考核等措施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3.强化工作宣传。要深入发掘基层党支部利用“主题党日”等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学做的先进典型,发掘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的先进典型,总结经验做法,进一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、经常化。

联系电话:319602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协调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21日